【天天聚看点】民警打开纸袋子一看,竟是一堆……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近日,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皖峰派出所民警巡逻时,成功收缴土制炸药16.63公斤。

当天下午,皖峰派出所负责人带队巡逻至尖山林场43林班时,发现一只白色编织袋被遗弃在灌木丛中,外观与普通沙袋相似。民警随即打开编织袋检查,发现里面装有土制炸药,表面完全潮湿,没有引信。民警对周边展开搜索,未发现可疑人员和车辙痕迹。经清点,共有土制炸药16.63公斤。目前,收缴的土制炸药已上交至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。

下一步,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将结合辖区特点,持续开展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宣传,强化辖区群众懂法、守法意识,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,全面消除社会面治安隐患。

警方提醒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: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: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一旦发现可疑爆炸物,不可随意乱动或自行收藏,应及时拨打110或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,尽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。

转自 |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

来源:黑龙江交通广播